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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向联合国报告人权状况

1999-11-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肇东 我有话说

本报日内瓦11月1日电(记者李肇东)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局长兰鸿震先生为团长的香港代表团,今天上午,在万国宫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报告了香港特区政府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情况,并接受对该报告的审议。兰鸿震局长用大量的事实,说明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市民仍享有各项人权和自由,这反映了中央政府坚决执行“一国两制”的政策。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团长乔宗淮大使在会上说,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在1997年7月1日以后继续有效,并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目前,中国尚不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但为了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原则,中国政府参照该公约的规定,于今年1月由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向公约执行机构转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准备的香港实施该公约有关规定情况的首次报告,以使人权公约机构及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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